关于公开选拔校团委挂职副书记(教师)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坚决落实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18号)和《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浙水院党〔2019〕24 号)文件精神,建设一支专挂兼职相结合的共青团干部队伍,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青年教职工中公开选拔校团委挂职副书记(教师)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原则
根据“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挂职干部不占编制,不设行政级别,挂职时间为2年。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热爱团青工作、学生工作,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以及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胜任岗位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工作能力;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清正廉洁,身心健康,善于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求学期间或工作期间有相关团学工作经历者优先;
4.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开拓精神、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学生工作视野,对本职工作现状及发展有自己独到的认知,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团青工作、学生工作。
三、任职资格条件
岗位名称 | 选拔条件 | 工作职责 |
校团委 挂职 副书记 (1名) |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在编教职工; 2.工作经历满两年; 3.具有博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 协助做好创新创业工作;协助做好亚运赛会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学校青年教职工团建工作;协助校团委班子做好其他有关工作。 |
四、选拔程序
1.公开报名:即日起可通过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下载填写《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团委挂职副书记岗位推(自)荐表》(附件1),并于10月13日16:00前将表格(一式两份)交至校团委(河长大厦220室);
2.资格审查、综合考察:通过面试、座谈、群众调查等形式,综合考察面试者的综合素质和共青团业务知识,以及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等;
3.公示结果:根据考察结果公示拟聘用名单。
五、联系方式
联系咨询:汪一丁、彭秋伟,联系电话:86929155。
附件: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团委挂职副书记岗位推(自)荐表
共青团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