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 (新苗人才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 彭秋伟     作者 :      时间 : 2023-12-12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学生需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项目申报。项目需符合学生实际,由学生于毕业离校前独立完成。项目申报材料交至所在二级学院。

    2.请各二级学院自主开展第一轮评审。各二级学院可推荐校级评审的项目数以每学院2个为基数,加上2023年浙江省“挑战杯”省赛获奖数量,具体如下:

学院

项目数

学院

项目数

水利学院

4

建工学院

3

测市学院

2

机械学院

3

电气学院

4

经管学院

2

信息学院

3

国教学院

2

   校项目实施办公室将于20241-2月组织开展校内评审,确定8项拟立项项目。

   二、申报材料

   1.请以“学院名称+项目名称”规范命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2024年度项目申报文本Word版本、PDF盖章版本(详见附件2-4)。

   2.申报汇总表(附件5)请以“学院名称+项目名称+申报汇总表”命名,按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三个类别依次排序,由二级学院统一提交Excel版本、PDF盖章版本各一份。

   3.请于20241191600前将所有附件材料统一打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kechuang_zjweu@126.com。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单面打印并装订整齐,提交至钱塘校区河长大厦青年之家214办公室。

   三、相关事宜

   1.申报项目需符合学生实际,需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且完成时间需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2.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严格把关差额评审、中期检查、经费使用管理、结题验收等环节,并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工作。

   3.严格项目经费使用,合理控制项目经费列支范围,专款专用,专项核销。使用过程中,每个项目单独设立报销账户、单独报送用款计划、单独记录经费支出。

   4.具体要求参照《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执行。

   5.本次拟申报项目应为2024年参加浙江省“挑战杯”孵化项目。往期已申报过的相关项目不得继续申报。

   联系人:彭秋伟、黄楚雯

   联系电话:1386715150318667175359

 

   附件:

   1.2024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分配表

   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3.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4.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

   5.2024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1.docx附件2.docx附件3.docx附件4.docx附件5.xlsx

 

 

 

 

校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实施办公室

20231211


  • 版权所有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团委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508号

  • 邮编:310018

  • 信箱:tuanwei_zjweu@126.com

  • 技术支持: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