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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关于开展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第六期创业精英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徐涛     作者 :      时间 : 2021-10-09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校于2016年首次设立创业精英班。截止目前,已连续开办期,培养了一批杰出的大学生创业者,受到校内外媒体广泛关注。为进一步挖掘和培养具备创新创业精神与职业素养的应用技术型人才,学校决定开办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第期创业精英班。现将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条件

本科二年级和三年级(含专升本)、专科二年级以及毕业五年内已创业的我校学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优先录取:

1.参加校级及以上创业类竞赛(如“互联网+”、“挑战杯”、职业生涯规划、乡村振兴等)获奖团队核心成员;

2.获得校级及以上创业类项目(如大创项目、新苗计划、创业种子基金等)立项团队核心成员;

3.已入驻大学生创业园或大禹众创空间的项目团队核心成员;

4.已加入青年创业协会或其他创业类社团的学生;

5.正在实施创业项目或有技术发明专利的学生;

6.有强烈创业意向、对创业有浓厚兴趣的学生。

二、招录方式与名额

通过资格审查和面试,招录学员45名左右。

三、培养目标

创业精英班以创业实践为导向,通过系统、全面的创业教育,培养具有扎实创业基础知识、较强创新创业意识和具备创业实践能力的拔尖创业型人才。主要帮助学生建立基本的创业知识和技能体系,为职业规划和创业奠定基础;让学生了解创业运营中的关键因素,探讨目标市场与定位,帮助学生理解消费者需求。通过训练学生进行商机识别和评估、商业模式设计、资源整合、需求与竞品分析、团队建设、商业计划书撰写等,提升学生的综合创业能力。

四、教学安排

分两个阶段开展教学,第一阶段是创业理论、创业技能、创业沙龙专题式教学,第二阶段为创业体验、项目路演等实践教学。教学时段为202111月至20226月,上课时间为周三下午或其它课余时间。

五、管理考核

依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创业精英班学员学习管理规定》和《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创业精英班量化考核管理考核办法》进行管理和考核。学员应按照创业精英班教学计划和要求积极参加课程学习,不得无故缺课,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六、学习收获

1.学员根据课程安排参加学习,遵守课堂纪律并通过课程考核的学员可获得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创业精英班”结业证书。

2.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两个教学阶段课程学习可替换4个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参加创新创业讲座及参观见习等活动可获得相应素质拓展分。

3.考核优秀的学员授予“优秀学员”荣誉称号,其创业团队将优先推荐参加创业类大赛或市级及以上创业班培训学习,优先推荐入驻学校大创园或省级大禹众创空间进行项目孵化。

七、招录时间与程序

1.学生填写《第六期创业精英班报名表》于10月18日前交至所在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统一将《第期创业精英班报名汇总表》(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和《第期创业精英班报名表》(一式三份)交至创业学院(工训32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80364475@qq.com

2.创业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组织入围面试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告知。面试结束确定录取学员名单给予公布,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录取。

3.未尽事宜可联系创业学院韩老师(办公电话:0571-86927358),扫码加入报名钉钉群咨询。

 

附件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第六期创业精英班报名汇总表.doc

附件2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第六期创业精英班报名表.doc

 

教务处  团委  创业学院

20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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